香港通過穩定幣發行人條例 構建完整監管框架

香港立法會通過《穩定幣發行人條例草案》,構建完整監管框架

2024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正式三讀通過《穩定幣發行人條例草案》,爲穩定幣提供了首個完整的監管框架。該條例將規範三類與穩定幣相關的活動: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在香港或境外發行港元穩定幣,以及向香港公衆積極推廣法幣穩定幣的發行。預計該條例將於今年內生效。

根據新條例,任何希望在香港發行或經營"指定穩定幣"的個人或實體必須向香港金融管理專員申請牌照。申請人需符合一系列最低標準,包括資本實力、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系統等。例如,持牌人的股本要求至少爲2500萬港元。

牌照無固定有效期,但如果持牌人不符合最低標準或出現重大問題,監管機構可撤銷或暫停其牌照。爲保障公衆利益,監管機構有權在必要時派遣法定管理人接管業務。此外,將設立"持牌人註冊清單"供公衆查詢。

條例規定,只有指定的持牌機構才能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只有持牌發行人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才可銷售給零售投資者。這些指定持牌機構包括獲金融管理專員發牌的穩定幣發行人、銀行、獲香港證監會發出1號牌的機構,以及在香港持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草案還明確了無牌從事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或未經授權銷售指定穩定幣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7年。簡易程序定罪則處以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並可對持續違法行爲每日加罰最高10萬港元。

條例的其他重要規定包括:

  1. 100%儲備與隔離保管:持牌發行人必須維持穩健的穩定幣機制,確保儲備資產由優質、高流動性資產組成,並與流通的法幣穩定幣面額相等。這些儲備資產必須與發行人自身資產妥善分隔和保管。

  2. 無條件贖回機制:穩定幣持有人有權向發行人按面額贖回穩定幣,且不附帶任何費用,需在合理時間內處理。

  3. 嚴格合規框架:持牌發行人需符合一系列嚴格的監管要求,包括反洗錢、風險管理、充分信息披露以及合格審計人選,以確保運營的透明度和健全性。

除立法外,香港金管局還推出了穩定幣發行人沙盒。目前已有三組參與者進入沙盒測試階段,分別是渣打香港、安擬集團和香港電訊組成的團體,京東幣鏈科技(香港),以及圓幣創新科技。

業內人士表示,該法例的通過是構建Web3基礎設施的起點。未來可能會考慮將離岸人民幣在內的資產作爲底層資產,並探討通過投資獲取的利息直接交付給穩定幣持有者的可能性。

隨着條例的通過,一些市場參與者已開始積極布局。某區塊鏈平台宣布將爲香港穩定幣及其儲備資產的RWA項目提供全棧支持,並計劃上線一種無磨損、1:1的鏈上穩定幣互換工具。另一家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也表示積極支持這一發展,認爲新條例將爲數字資產市場帶來深刻影響和強大發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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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市避雷针vip
· 16小時前
到底还能不能玩?这管的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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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火箭手vip
· 16小時前
预计监管框架建立后发射成功率提升37.8%,建议等待3.14个周期观察重力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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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币爱好者vip
· 17小時前
终于规范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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