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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法律風險加劇 多種實體結構成探索重點
DAO的法律結構:CFTC訴訟案引發的思考
摘要
近期,Ooki DAO遭遇訴訟,其成員可能需要承擔共同責任。這一事件雖然令人震驚,但早已在法律界的預期之中。DAO並非法外之地,當法律責任產生時,缺乏實體的DAO會給成員帶來巨大風險。因此,許多DAO正在尋求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結構。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會、非法人非營利協會和特別目的信托等幾種形式成爲常見選擇。
第一部分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最近對DeFi協議bZx採取了執法行動。CFTC指控該協議非法提供槓杆和保證金期貨交易,從事未經註冊的期貨佣金商活動,並未能執行KYC等金融監管要求。CFTC不僅起訴了bZeroX, LLC和兩位創始人,還決定對bZx背後的DAO提起民事訴訟。
這一行動在Web3界引起了廣泛爭議,即便CFTC內部也存在分歧。委員Summer K. Mersinger公開表示反對,認爲這一決定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且未廣泛徵求意見。
此次事件之所以在DAO領域引起巨大震動,主要是因爲bZx協議背後的DAO成員可能需要直接承擔法律責任。目前,判斷是否爲DAO成員的標準是是否在DAO中參與過投票。盡管這看似離譜,但許多法律專家早已預警過這種情況的發生。
如果一個DAO沒有法律實體,當需要承擔責任時,可能被認定爲普通合夥企業,導致所有成員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正是許多DAO積極推進實體註冊的主要原因之一。
雖然此前大多數人知道存在這種風險,但幾乎沒有人認爲DAO成員會真的被追究連帶責任。一方面,許多社區型DAO尚未開展實質性業務,自認風險較低。另一方面,要追究DAO成員責任的執行難度巨大,大多數成員都是匿名的,只有一個區塊鏈地址。
盡管本次事件開創了危險先例,但很可能只是雷聲大雨點小,主要目的是震懾DeFi協議運營方,警告他們不要試圖通過將運營權限交給DAO來逃避責任。
這次事件讓人們更清楚地認識到,在現行法律體系下,DAO需要並將被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對DAO而言,盡早形成完善的組織法律結構幾乎成爲必選項。
不註冊實體的主要弊端包括:
這些問題都可能對DAO的長期發展造成重大影響。
第二部分
如果要註冊,應該在哪裏註冊,註冊什麼類型呢?以下是一些常見方案:
有限責任公司(LLC)
在美國,DAO可以註冊爲有限責任公司(LLC)。LLC可以由成員管理,無需董事會或經理,這一特點使其非常適合DAO使用。特拉華州和懷俄明州等地已明確接受DAO形態的組織註冊LLC。
LLC可以是營利性質的,多數投資DAO選擇註冊LLC。盡管尚無明確監管條例,它們通常要求成員爲合格投資者,並將成員上限設爲99人,以確保最大程度的合規性。
一些投資團體註冊LLC但將自己定義爲投資俱樂部。如果符合SEC的規定,投資俱樂部可以不受SEC監管。然而,投資俱樂部要求所有成員必須參與每一個投資決策,這可能會帶來一些挑戰。
近期還有機構提出了sDAO的概念,允許在合規前提下將成員上限提高到499人,但要求所有參與者都是美國公民。
馬紹爾羣島修訂了《非營利實體法》,允許DAO註冊爲非營利性有限責任公司,並享受稅務豁免。這是美國結構的離岸版本,但不受美國聯邦法律約束。
海外基金會
許多DAO選擇在世界各地註冊基金會。基金會的優勢在於它可以是"無主"的,這可以減少創始團隊的法律責任。瑞士和新加坡是流行的onshore基金會註冊地,它們提供良好的法律保護,但DAO需要爲收入納稅。開曼羣島和BVI等地是常見的offshore註冊地,其中開曼對代幣發行較爲友好。
基金會由理事會或董事會管理,這在某種程度上會犧牲去中心化程度,但代幣持有者可以通過投票指導理事會或董事會的行動。
有限合作協會 (LCA)
LCA是傳統合作社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混合體,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特別是在投資方面。LCA可以很好地將DAO的治理協議和協會章程結構化,接受不同類型參與者的投票治理權,同時遵守合作原則。科羅拉多州針對LCA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法案,因此得到了許多DAO的認可。
非法人非營利協會(UNA)
UNA是近期重點探索的新形態。它允許靈活的成員認定,允許成員匿名,並便於成員流動,這些特點與現有的社區類DAO非常契合。UNA可以經營盈利性業務,但整個組織需保持非營利性質。然而,UNA是相對較新的實踐,美國各州對UNA的理解不盡相同,缺乏相應的判例,這可能會在特定情況下引發風險。
特殊目的信托
特殊目的信托通常是DAO將部分或全部資產轉讓給受托人,並通過信托協議委托受托人進行業務活動。這既解決了線下實體的問題,也能讓DAO成員和受托人都受到有限責任的保護。根西島法律下的特別目的信托無需政府審批,無需保持匯報,資產轉移時即生效。但特別目的信托主要應用於代表DAO中的委員會或SubDAO進行特定業務,將整個DAO包裝爲信托結構目前還需進一步探索。
以上討論的所有方案都解決了最初提出的三個問題。但在實際設計中,DAO的法律結構需要考慮的因素更爲復雜,包括主要參與成員所在地區、期望的治理結構、去中心化程度、主要業務方向、DAO的規模和持續性、代幣策略、SubDAO策略以及註冊成本等。
DAO的法律結構和相關實踐是一個新興領域,尚未形成普遍共識和最佳實踐,需要進一步探索。